第(2/3)页 “其实大家不知道,因纽特人经常喜欢用狩猎到生物的血与内脏涂抹在自己身体上,来给自己取暖,因为它们的血是热的,虽然这听起来很疯狂,但很有效。” “我已经到了树线区,这里已经不像山顶那么寒冷了,所以我就没必要这么做了,把血液跟内脏涂满全身,这就像是套了一个仇恨值 + 10000的BUFF,随时随地都会惹来一大群野兽!” “毕竟,与寒冷比起来,随时盯着你,想要你命的野兽才更加可怕!” 放完了血,陈旭用地上的雪清洗了一下岩羚羊的伤口,扫了一眼周围的地形,他选择了一条与猞猁相反方向的下山道路。 一个小时之后,他再次走进了一片针叶林内。 背靠着一颗大落叶松,陈旭气喘吁吁地扔下岩羚羊,他本来就饿,刚才又经历了一场战斗,这又拖着一个几十公斤的岩羚羊尸体,这回终于是耗尽了力气。 “不行了,我已经没有一点儿力气了,现在必须要尽快生火吃饭,我的肚子已经受不了了!” 话落,他立刻从附近找来了几块儿石头,然后又拣来了一堆树枝做柴火,按照老方法,削出火绒后,用打火石点燃了火堆。 随后,陈旭开始肢解起这头岩羚羊来。 说句实话,它其实长得跟之前在热带雨林里杀过的那头赤麂差不多大小,都是七八十厘米,不到二十公斤。 因为有宰杀经验,没用上十分钟,他就把整头岩羚羊分了个干净,多余的肠子、内脏什么的,他全部扔进了火堆中,准备“毁尸灭迹”,毛皮则是平铺,晒在了雪地上。 “666,旭爷这真是杀多了,都练出套路来了,这么快!” “职业屠夫:旭爷!” “旭爷说我会一秒九刀!” “天气这么冷,旭爷还晒毛皮,有用么?” 陈旭看着弹幕,微微一笑,“有人问我毛皮的问题,其实在严寒环境下,空气极为干燥,毛皮里面的水分都直接被冻成了冰,一抖就掉了,反而比一般的晴天干的还要快。”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