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花费了将近二十分钟,他才把整张麋鹿皮完整地剥下来。 撑开后,整张皮都是油量的棕黄色,异常美丽。 “怪不得这么多偷猎者肯敢冒着犯法的危险猎杀它,相信它会变成一间非常漂亮的外衣!” 陈旭嘿嘿一笑。 剩下的鹿角,他用的方法就比较简单粗暴了。 挑了一根形状比较好的右角,他就拿起一块儿巨石,对着角根就是一顿猛砸。 鹿角的骨密度明显要比腿骨大很多,非常结实。 陈旭足足砸了十几下,才把它弄断。 它通体呈灰黑色,长约二十多厘米,有两根手指粗细,在角尖三分之一处,还有一根略细的分叉。 两根尖角都非常尖锐,反手一握,角尖冲下,弧度跟尼泊尔军刀差不多。 “666,我头上有犄角,犄角~” “麋鹿:尼玛,生前被吃,死后还要被分尸!” “卧槽,要用这角暴菊,那可就爽歪歪了!” 弄完了鹿角,陈旭看了看周围的天色,“已经傍晚了,太阳马上就要落山了,我们得赶快抓紧时间下山!” 所谓上山容易下山难,神农架的山上全是石子,非常滑,一不小心,很容易摔倒滚下去。 为此,他特意找了一根枯木,当做登山仗,用来随时刹住步伐。 就这样,一路下山,天色越来越黑,他立刻开启了夜视模式。 就在陈旭刚穿过一片丛林的时候,前方,灌木丛内,两团明亮的蓝光,一下令他背脊一凉!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