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你们可以称呼我为——普罗米修斯”-《怪谈作者拖更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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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机枪,必须要搬回宇宙里。

    坦克道府只靠符纸机枪来防护当然是不行的,这种射程更远的机枪可以补足坦克道府在远程火力上的缺陷。

    至于单兵使用……

    虞良看看那台机甲背后的气囊和肩负着的轮盘状弹鼓,觉得这东西并不靠谱。

    负重太高,没有草婴配套的机甲作为力量支撑的话,这东西的作用有限。

    打玩家很好用,打怪谈生物就要具体分析了。

    相较而言,虞良还是更倾向于将骨气机枪放置在坦克道府上使用,这样不但更加安全还更拉风。

    不过若是有轻型机枪,倒是可以考虑给李花朝弄一个。

    轻型骨机枪会享受猎人的狩猎精通吗?

    能用来打猎=狩猎用具

    没有用火药=冷兵器

    我一个猎人,上山打猎带一架轻机枪不过分吧?

    “你们有没有更轻型的机枪,适合单兵直接使用的那种。”虞良描述着自己需要的型号,然后就看着草婴大祭司用一种无奈的眼神看着他。

    “主人觉得我们这样的体型可能制作出单兵直接使用的骨机枪吗?”大祭司伸手在自己的头顶比划一下,它的身高加上草叶的话差不多能到虞良的膝盖。

    虞良:“……”

    好吧,没错,这草婴还没有机枪体型大,让它们使用单兵轻机枪,那基本上是为难它们了。

    “不过如果是主人要用的话,我们有更原始的型号,那几款机枪是添加在机甲曹操一号上面使用的,当时的机甲负载能力不够,所以机枪要更加轻型,只不过射速和威力都远不如现在这一款机枪黑亚当一号。”大祭司转口道,它还真想到了一款较为轻型的旧版本机枪。

    “这一款叫做黑亚当一号?”虞良讶异,那不是背叛草婴族群者的名字吗?

    这种名字也能拿来为武器取名?

    “嗯,因为它射得真的很快。”大祭司面不改色地回答道。

    虞良:“……”

    别说,这草婴族群还真是挺……

    有乐子的。

    李花朝则是若有所思:“我好像明白当年的夏娃为什么移情别恋了。”

    几只草婴根据虞良的要求将军火仓库里一些老旧的机枪款式取出,这需要一些时间,所以在这段时间中虞良见证了正式版地精炸弹的第一次试爆。

    嗯,第一次。

    从制造出来后草婴工程师们只进行过一次爆破,那是简略版的地精炸弹,效果令在场所有工程师都很满意,所以在正式版地精炸弹制作完成后就将它们放进了保险柜中。

    因为制作的材料太过稀缺,所以工程师们原本是准备在一个比较关键的日子进行正式版本的第一次试爆。

    这将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结果没过多久就迎来了造物主降临,这让工程师们感觉到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地精炸弹,第一次试爆,启动!”为首的工程师草婴坐在一架类似于轮椅的载具上,向着靶场中央的草婴士兵下达指令。

    草婴士兵操控着机甲将腰间的地精炸弹取下,然后在上面加装了一段骨链,骨链与炸弹表面的扣子锁死。

    机甲开始拉着炸弹开始不断旋转,就像是在进行投掷链球的加速运动。

    待链球加速到极限状态,机甲松开了手,只见地精炸弹在空中划出一道笔直的线,直射远方而去,落在五十米左右靶子处。

    在地精炸弹落地的一瞬间,虞良看见了一团小巧的黑色。

    只有头颅大小,在五十米的距离上并不算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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