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高光-《重生过去,我在人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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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有威胁了,自从恒天和陨石合股后,目标就是垄断港岛的音乐市场,继而挑战振邦影视的影视市场占有率。如果你成为销量榜第一,很多有实力歌手和制作人就会加入振邦,那样的话,恒天在港岛音乐垄断地位自然被撼动了。所以,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打压你。

    不过,《恋曲1979》专辑质量实在太高,挡是挡不住,就把李茜推出来,蹭蹭你的热度了。”周玥还原真相,分析道。

    “蹭我热度?”孙小宁是懂非懂。

    “对啊,李茜的专辑叫《北妹》,就是告诉歌迷,她跟你是同乡。现在有了姐夫给她送信的事,她就更好蹭了。”周玥挽了挽孙小宁的手臂。

    “那娟姐怎么不去澄清?”孙小宁不解。

    “你没听娟姐说么,这种事越澄清恒天越会蹭,不理他们就完了。还有,娟姐也说,李茜毕竟是同乡,港岛娱乐圈这种地方,一个姑娘也不容易。真要是因为这件事,能红起来也挺好。”周玥揉着孙小宁的头发。

    孙小宁微微点点头,“娟姐说的对,港岛娱乐圈根本不是正经女人呆的,李茜这张专辑要是能起来,至少能多一些话语权,不至于被人欺负了。”

    孙小宁太熟悉这个圈子了,叹声说。

    “小宁,像你这样白璧无瑕的,港岛娱乐圈应该没有吧?”周玥问。

    “应该还是有的,不过肯定不多。毕竟这样的环境,每个人都会有成名的想法。通过身体换资源,是最简单的。之所以我没有这样,更多是娟姐的保护。开始的时候,娟姐希望我能跟光明,当然不会让人欺负我。后来,我爱上了姐夫,成了这个家的一员,更不会受欺负了。”孙小宁甜甜说道。

    “我觉得还是你有底线,娱乐圈这种地方,就算能抵得住有过,也防不住勾引。虽然也不是这个圈子的,可两年主持春晚,也体验了很多。好多人都试着接近我、讨好我。要不是我爱着姐夫,说不定还真会跟谁好了。”周玥抿了抿嘴唇。

    “玥玥,我和你一样。那个时候我心里就有姐夫了,只不过从来没有表露出来,勾引对于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唯一让我为难的,是那个时候光明总想出家,晓夏他又不喜欢,娟姐想让我们在一起。光明生日那天,晓夏没有来,我跟他喝了不少的酒。光明说想要我,我说想要我,就来我的房间。

    那天晚上,我把衣服脱得光光的,心想要是光明真的进了我的房间,我就给他,算是报答娟姐,也彻底断了和姐夫在一起的念想。

    还好,光明没有失去理智,没有进到我的房间,我忐忑不安地睡了一个晚上。醒来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痛哭了一场。”孙小宁回想着往事,感慨万千。

    “小宁,还好光明没有进你的房间,否则,我们就不可能生活在一起了。”周玥手臂搭在孙小宁腰间。

    孙小宁靠在周玥身上,轻声说:“玥玥,你还要三年才能大学毕业,去隔壁我们的房间常住,还要三年。”

    “用不上三年,就剩两年半了。等我毕业了,姐夫常住港岛,我们就天天在一起。”周玥揉着孙小宁的头发。

    “玥玥,那样的日子,想想就开心。”孙小宁闭上眼睛,憧憬起未来。

    ……

    港岛,天龙大厦。

    与前两天签售大不一样,惊天,李茜专辑《姐妹》的签售现场也排期了长龙。

    前两天,相当于摆设的保安也忙碌起来,维持着秩序。

    《恋曲1979》火了,孙小宁更是火的一塌糊涂。以至于歌迷爱屋及乌,特意来李茜的签售现场,见一见这个要取代孙小宁的李茜,究竟好在哪里。

    李茜终于有了大明星的感觉,一摞又一摞的盒带,从她手中递过,李茜本来有些灰暗的目光,也变得光亮起来。

    单论外形,李茜肯定比不了周玥,与孙小宁比起来倒不逊色。孙小宁甜美,李茜更成熟,各有各的好。

    论唱歌,李茜是科班出身嗓音没问题,欠缺的辨识度不行,匠其太重。

    孙小宁大大不同,尽管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嗓音却有清澈干净,只要一开口,就能听出是孙小宁唱的。

    当然,她们最大的差别,是孙小宁身后站着的是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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